关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

中央美术学院文件 院发〔2012〕23号

关于印发《中央美术学院<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院、系:
《中央美术学院<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工作方案》已经院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学生 教学 方案 通知
中央美术学院办公室 2012年4月18日印发

中央美术学院《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的安排,教育部决定启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央美术学院为落实“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项目,优化我院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增强学生的创新和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艺术人才,特拟定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社会实践或艺术考察、田野考察报告
报告要求有:实践、考察方法,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施情况,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实践、考察成果等。
(2)实题真做、虚题实作等课程
在导师指导下,本科生学生团队中每个学生在课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分析任务书、制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撰写报告,制作模拟成果或真实成果等工作。
(3)创新产品、软件等研发
在学校导师或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学生团队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管理组织
1、教务处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审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展览及学术交流,负责项目经费的申报及使用监管;
2、各院系教学科研负责人及教学秘书负责项目的具体管理;
3、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院领导、院系专家、教务处、学工部、财务处人员组成。
三、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可由学生直接申报,或由老师组织学生申报;
2、项目应有确定的校内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熟悉该项目涉及的研究领域,并能向学生提供研究所需的实验条件等;
3、项目需为指导教师带领、指导本科生执行;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组成项目组开展合作研究;
4、项目应结合院系的工作室课程、选修课程、实践类课程,以及与校外企业、机构或政府合作类课题等开展。
四、立项评审原则
1、项目应立足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体现知识与能力的结合;
2、项目研究思路明确、内容可行,成果形式具有可考核性;
3、项目验收由教务处组织。验收结果中,必须含项目的总结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作品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五、执行与验收
1、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为1年,项目主持人必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未完成者学校将撤消该项目并追回资助经费;
2、项目主持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以下材料(含电子版):
(1)《中央美术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研究成果为论文的,应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论文;研究成果为其他形式的,应提交研究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
(3)研究成果已经推广应用的,还应提交成果应用情况报告。
3、教务处每年度组织一次项目结题答辩验收工作。项目验收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学校从验收合格项目中评选“中央美术学院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优秀成果奖”若干项,并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颁发奖励证书;
4、项目主持人所在院(系)须存档并提交教务处的材料(含电子版)包括:
(1)《中央美术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及汇总表;
(2)立项项目经费使用计划;
(3)《中央美术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4)研究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
六、经费管理
项目研究经费来源于教育部及学校专项资金,每个通过审批立项的项目资助额度为10000元。
1、项目经费由评审委员会统一规划管理,教务处负责监管,院(系)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项目的资料费、调研费、实验费、会议费等开支。学生经费支出单据要经指导教师和教务处主管领导签字后,持项目经费单到财务处报销;
2、项目经费可用于学生发表论文或其它成果,成果发表时须注明“中央美术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3、项目阶段检查和结题时,项目负责人要提供经费使用明细,以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

附件1:中央美术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2012届硕士、艺硕参加毕业展毕业生注意:安排通知

二期展览时间5/07—5/13:设计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建筑学院、雕塑系(请各院系分配好空间自行布展)

 

日   期

地 点

美术馆负责人

工  作  事  项

备    注

5/05(六)06(日)

2A

宿世存

建筑学院布展

5日早九点进场

5/05(六)06(日)

2B

宿世存

设计学院布展

5/06(日)

2A/B

宿世存

灯光调试   13:00

请所有师生离场

5/05(六)06(日)

3A

马 亮

城市设计学院布展

5日早九点进场

5/05(六)06(日)

3B

马 亮

雕塑系布展

5/06(日)

3A/B

马 亮

灯光调试   13:00

请所有师生离场

每天布展时间为上午:9:00—17:30

布展:5/05/06日两天布展; 展期:5/07—5/13; 撤展:5/13/13:00—20:00 ;各院系务必严格遵守时间安排规定